公民、經濟與社會課程的學習目標是幫助學生:
知識和理解方面
(a) 根據正確、建基於事實的資訊進行討論,以對課題建立整全、客觀的認識;
(b) 了解、接納、欣賞和愛護自己和別人,過健康、積極、勤奮、有意義的生活;
(c) 了解個人在社會和國家的角色和權責,包括尊重法治、遵守法律、履行公民責任;
(d) 掌握正確的個人理財知識;
(e) 了解政府管理公共資源的基本原則和公共財政政策;
(f) 了解國家和香港經濟的特點和概況;
(g) 明白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(《憲法》)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》(《基本法》)共同構 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,並了解《基本法》規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基本特點;
(h) 了解國家政治體制的基本特點;
(i) 認識國家安全的含意,明白《香港國安法》對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性;
(j) 了解世界各地之間的聯繫和相互依存的關係,明白應對全球性問題需要各國互相合作;